2015年一季度,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生活消费支出呈现出双增长的态势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38元,同比增长8.7%;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477元,同比增长7.3%。
一、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.7%,四项收入“三升一降”
今年一季度,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538元,同比增长8.7%,其中,工资性收入、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均呈现增长态势,经营净收入呈下降态势。
2015年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收入及其增长
单位:元
收入项目 |
2015年 |
2014年 |
同比增长±% |
可支配收入 |
9538 |
8773.5 |
8.7 |
一、工资性收入 |
5893.1 |
5506.6 |
7.0 |
二、经营净收入 |
566.3 |
630.4 |
-10.2 |
三、财产净收入 |
989.5 |
885.8 |
11.7 |
四、转移净收入 |
2089.0 |
1750.8 |
19.3 |
从收入构成上看,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以工资为主,转移净收入比重较大,二者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力量,其中,工资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61.8%,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21.9%,经营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所占比重较小,分别占可支配收入的5.9%和10.4%。
(一)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7%
一季度,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5893.1元,同比增长7%。其中工资收入为5492.4,同比增长8.3%。
(二)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19.3%
一季度,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为2089元,同比增长19.3%。其中,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2206.2元,同比增长17.3%。人均报销医疗费为156.4元,同比增长41.4%。
(三)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11.7%
一季度,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989.5元,同比增长11.7%。
(四)经营净收入同比下降10.2%
一季度,房山区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66.3元,同比下降10.2%。其中,第三产业人均经营净收入为503.9元,同比下降15.9%。
二、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同比增长7.3%
一季度,房山区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477元,同比增长7.3%。“八大类”支出呈“六升二降”态势。
增长较快的支出分别是医疗保健、交通通信、生活用品及服务三类支出,同比分别增长39.1%、28.4%、13.3%。
2015年一季度房山区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及其增长
消费项目 |
金额(元) |
同比增长(%) |
生活消费支出 |
5477.0 |
7.3 |
一、食品烟酒 |
1635.7 |
-2.9 |
二、衣着 |
429.6 |
3.5 |
三、居住 |
1411.5 |
4.1 |
四、生活用品及服务 |
270.5 |
13.3 |
五、交通通信 |
829.2 |
28.4 |
六、教育文化娱乐 |
331.7 |
0.7 |
七、医疗保健 |
475.8 |
39.1 |
八、其他用品和服务 |
92.9 |
-2.3 |